{{ $t('FEZ002') }}學務處|
收文號:1130510144
來文日期:1131223
來文機關:屏東縣政府
來文字:屏府教學
來文號:1135138355
受文者: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
附件數:2
附件檔名:376530000A113513835500-1.pdf、376530000A113513835500-2.pdf
附件文字:如說明三
主旨:有關進口商品「微型火砲」與各警察機關近期查獲之「穿雲箭」,經鑑定同屬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規範之「具殺傷力之其他可發射金屬或子彈之槍砲」案,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51577號函辦理。
二、請學校加強本案相關安全宣導事宜,共同防範,倘發現學生攜帶或使用,應儘速通報,並立即通知轄區警察局少年隊處理,以確保校園安全。
三、檢附來文及相關附件1份。
正本:各高國中、各國小
副本:本府教育處學生事務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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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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