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屏東縣政府115年10月21日屏府教學字第1155198156號函辦理。
二、為提升學生參與性別平等教育事務之機會,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有學生提案機制,鼓勵學生針對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議題提出建議。
三、提案方式:
四、受理時間:每年受理2次,截止日期分別為3月16日及9月15日。
五、提案主題以教育部權責之性別平等教育議題為限;涉及學校或地方政府權責之事項,依相關程序由權責機關處理。
六、檢附「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受理學生提案流程圖」及「學生提案單」,歡迎同學參閱並踴躍提出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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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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