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邇來接獲檢舉本府所屬機關學校、各鄉鎮市公所同仁上班時間疑有違反辦公紀律情事,為維護良好辦公紀律,提升為民服務品質,爰再次重申相關規範如下,請轉知同仁確實辦理:
(一)各機關學校應督促同仁確實於辦公時間內刷(簽)到退上下班,上班時間不得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二)同仁離開辦公場所,應確實請假並辦妥業務交代,不得擅離職守或虛偽報差。
二、另請各級主管人員確實督導所屬同仁差勤管理,隨時掌握屬員出勤及辦公狀況,並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令、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考核要點等相關規定,對所屬人員覈實考核並做適當處理,以提升行政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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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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