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收文號:1130506699
來文日期:1130828
來文機關:屏東縣政府
來文字:屏府教國
來文號:1135062060
受文者: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
附件數:1
附件檔名:376530000A113506206000-1.pdf
附件文字:交通部中央氣象署強震即時警報發布標準討論會議紀錄
主旨:轉知交通部中央氣象署自本(113)年9月1日起,調整「地震速報」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發送原則,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8月28日屏府消企字第1139004990號函辦理。
二、旨揭地震速報災防告警細胞廣播訊息發送,除原先條件「當地震預警系統預估發生規模5.0以上地震,針對預估震度可能達4級以上的縣市民眾」外,新增條件「或預估發生規模6.5以上地震,且預估震度可能達3級以上的縣市民眾」,修改發送原則請貴校宣導周知。
{{ $t('FEZ003')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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