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即日起至112年9月30日(六)止,申請表以郵寄方式送達者以郵戳為憑。
二、申請資格:凡該校畢業之校友,具下列條件之一,足為該校學生之楷模者,均得為傑出校友候選人: (一)專業或事業上有傑出之成就者。 (二)對社會或國家有特殊貢獻者。 (三)對該校建設或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四)其他優良事蹟足以提昇校譽者。
三、當選傑出校友者,由該校逕行通知,擇期公開表揚頒獎。
四、該校「傑出校友遴選要點」(含「傑出校友遴選推薦表」),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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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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