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為獎勵社會教育推廣具有績效之優異團體及個人,教育部自64年開始,每年依據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實施要點,選拔對社會教育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及個人,並舉行頒獎表揚活動。
二、申請推薦者請於112年5月15日(星期一)前踴躍提出,並檢附相關資料:
(1)請依據參選類別填具「終身奉獻獎資料表」、「團體獎資料表」或「個人獎資料表」並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2)「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承諾書。
(3) 個人獎項請提供近半年「正面個人生活照」1張及「與學生互動的照片」5張,以姓名為檔名並編號(簡易敘述照片內容),解析度至少350dpi以上之JPG或TIF檔(照片勿嵌入於Word檔案)。
三、其餘事項詳見附件及網站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moe.gov.tw)
{{ $t('FEZ012') }}
{{ $t('FEZ003') }}2023-04-28
{{ $t('FEZ014') }}2023-05-15|
{{ $t('FEZ004') }}2023-04-28|
{{ $t('FEZ005')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