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申請資格:112學年度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經由專家學者、指導教師或家長推薦具有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
三、簡章索取方式:符合報名資格者,由家長或監護人逕至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站(www.ptc.edu.tw)、屏東縣特殊教育資源網(ser.ptc.edu.tw)下載簡章。
四、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時間:112年3月27日(星期一)至112年3月2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4時00分,逾時不予受理。
(二)地點:屏東縣立中正國民中學輔導室(08-7223223巴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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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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