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資訊組長
{{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為「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111年高級中等學校實施計畫追加補助業務費事宜,請查照。
說明:
一、學校執行「推動中小學數位學習精進方案」時,宜由學校全體人員共同推動,妥善分配各行政處室分工,不宜集中由單一行政人員辦理。
二、本案學習載具保管維護人員,請學校依相關規定經學校行政會議、課程發展委員會或校務會議決議減授節數。若有人力不足情形,可依執行本計畫相關工作衍生之費用,由補助業務費項下提供減授鐘點費或工讀費等方式協助補充人力,以上若仍有經費不足需求,請主管機關彙整後向本部申請,逾期視為不申請。
三、縣市政府主管高級中等學校請於11月15日前檢核各校提報需求,並匯整總表後以公文提報教育部。
四、教育部主管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如有申請需求,請於11月15日前將申請表經承辦人、單位主管、主計人員及校長核章後,將核章後申請表掃描檔及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請國立北門高級農工職業學校彙整,承辦人黃小姐、陸小姐(電話:06-7260148,分機235、245;Email:sandy74@goo.pmai.tn.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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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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