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屏東縣政府獎勵優秀國中畢業生升學縣立高級中等學校獎學金實施要點」
https://ptlaw.pthg.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0747#lawmenu
本獎學金核發類別如下:
(一)入學獎學金。
(二)在校成績優良獎勵。
轉換分數 |
獎學金 |
備註 |
35 |
每學期頒發3萬元,6學期共計18萬元 |
轉換分數為25~35分者,每學期頒發,惟第二學期開始,前學期學業總成績仍維持該校總排名百分比數前百分之20(含),始得發給。 |
32~34 |
每學期頒發2萬元,6學期共計12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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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1 |
每學期頒發1萬元,6學期共計6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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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8 |
每學期頒發5仟元,6學期共計3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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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4 |
入學時頒發8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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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以上 |
入學時頒發3仟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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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列寫作成績須達四級分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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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換分數計算方式:A++=7 分、A+=6 分、A=5 分、B++=4 分、B+=3 分、B=2 分,任一科會考成績不可為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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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本縣枋寮高中各種入學管道(不含免試續招),經錄取就讀之原住民國中畢業生(需檢附原住民籍身分證明)國中教育會考等級標示達5B以上且高中一年級第一學期第1次段考原始成績全校前30%者,得核發1萬元獎學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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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2') }}
{{ $t('FEZ003') }}2022-05-19
{{ $t('FEZ004') }}2023-04-10|
{{ $t('FEZ005') }}9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