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生輔組長
{{ $t('FEZ002') }}學務處|
主旨:檢送「各級學校114年暑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宣導資料1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6月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051709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學生暑假期間安全,請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暑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本府教育處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或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聯絡方式如下:
(一)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
四、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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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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