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圖書館|
●申請資格:
1.三樓及四樓研討間:凡本校教職員工,且使用人數在3人(含)以上至8人之 團體,均可依本要點申請借用研討間。
2.二樓多功能閱覽室:本校教職員工,達10人以上之團體,可申請借用 本學習共享空間。
●借用方式:借用人上圖書館空間借用系統登錄或至三樓流通台洽詢。
1.使用時間一次以兩節課為限,如後續時段無他組登記,可再申請。
2.預約時段以一週內為限,不得申請全學期固定時段使用;逾時十五分鐘者,得取消其使用。
●使用時間:以本館開館時間為限。
●注意事項:
1.借用人不得於研討間或多功能閱覽室內進行與利用本館館藏、教學、學術研究或課業討論無關之活動。
2.暫時離開者,請自行保管貴重物件,將門鎖好後由流通櫃台暫為代管鑰匙,勿擅自攜鑰匙離館。使用完畢時,應將借閱空間收拾整齊,再將鑰匙繳回三樓圖書館流通櫃台。如遺失鑰匙,借用者須全額負擔換鎖之費用。
3.借用人離開時請自行關閉電燈、空調等電器設施,以節約能源。因使用不當導致資料或設施損毀,借用人需負損壞賠償責任。另桌椅請歸位,門窗請關閉,個人物品及文具用品請一併攜出。
4.預約後若已無需要者,請自行登入系統或至圖書館三樓流通櫃台取消預約。借用人若30日內累計預約圖書館空間借用系統未使用達兩次,則將停止圖書館空間預約權30日。
5.借用二樓多功能閱覽室期間,本館人員得逕行入內從事維護及辦理流通借閱歸還作業等相關工作,借用人不得拒絕。
6.本館空間如遇辦理研習、活動、展覽及自主學習場地安排時,則暫停空間對外開放預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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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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