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來文調整學習歷程檔案「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每件檔案容量上限,請學生家長注意!:屏東縣立枋寮高級中學
一、依據「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歷程檔案作業要點」第3點第3項規定辦理。
二、為讓學生能更完整呈現學習歷程檔案資料,使其內容更具完整性,使影音檔案及照片有較佳之解析度,並兼顧將來作為大專校院個人申請及甄選入學備審資料之品質期待,爰自109學年度第1學期起,調整學生得上傳「課程學習成果」及「多元表現」之檔案容量上限,文件檔案每件容量上限提升至4MB,影音檔案每件容量上限提升至10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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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0161423A00_d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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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學生學習歷程檔案資料格式第2版規定.pdf